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编辑:超级管理员 更新于:2022-08-04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22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,共3天。
二、春节: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9日(星期六)、1月30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三、清明节: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四、劳动节: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4日(星期日)、5月7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五、端午节:6月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
六、中秋节:9月10日至12日放假,共3天。
七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0月8日(星期六)、10月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、疫情防控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国务院办公厅
2021年10月25日
Copyrights 2011-2022 全国质量管理认证委员会 版权所有;
主办单位:全国质量管理认证委员会 监督单位: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
国际组织:国际认可论坛(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 Forum,简称IAF) 国际标准化组织(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,简称ISO)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,简称ILAC)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(ANSI-ASQ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,简称ANAB)